住宿生活照顧
- 服務目的
- 協助本市18歲以上至64歲重度、極重度智能障礙者、含智能障礙之多重障礙者獲得妥善安置,培養其生活自理能力,以減輕社會及家庭照顧壓力。
- 承辦單位
- 本家教保課
- 服務對象
- 本市18歲以上至64歲持有重度、極重度智能障礙者、含智能障礙之多重障礙者,計100位(含3名緊急安置者)。
- 服務時間
- 週一至週五全日,國定(例)假日返家親職教育。
- 住宿區域
- 本家3樓至5樓
- 服務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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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|
安全照護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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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保育員、生活服務員照護服務對象生活起居及安全。 |
2. |
醫療保健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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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排專科醫師定期蒞家駐診(含家醫科、復健科、精神科、腦神經內科、皮膚科),另由護理人員規劃執行完善之健康管理。 |
3. |
復健治療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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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任治療師規劃服務對象復健服務、執行體適能及輔具使用訓練等物理治療,另結合小港醫院治療師蒞家職能治療。 |
4. |
生活自理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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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保育員、生活服務員依服務對象個別需求提供盥洗、更衣、如廁及沐浴等服務。 |
5. |
社區適應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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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排參與社區生活,如購物、景點參觀及其他休閒活動 |
- 申請方式
- 電話或親洽本家,經社工員家訪及醫師聯合評估後,再通知是否入家及繳費。「候位線上申請」及「候位名單」請點選下方相關連結。
- 收費標準
- 依據衛生福利部訂頒「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辦法」及「高雄市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標準一覽表」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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