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無障礙之家113年第24期志工招募簡章
一、目的:為推行志願服務理念,鼓勵具服務熱忱民眾參與社會志願服務,並協助推展身心障礙福利服務。
二、招募對象及招募組別:
(一)招募對象:年滿18歲以上性別不拘、高中(職)程度以上,對於照顧身心障礙者生活事務有興趣、願奉獻心力,具服務熱忱、耐心及責任感並能配合排班者。
(二) 招募組別:今(113)年度主要招募「家民照顧組」每週至少服務1個時段,每時段為2~3小時。
(三) 服務內容:關懷及陪伴家民、活動協助及安全看顧等服務。
三、招募日期:自即日起至4月30日(二)止,並視招募情況得以延長。
四、簡章索取及報名方式:
(一)簡章索取:
1.本家網站-「下載專區-表單下載」下載簡章及報名表。
2.高雄市志願服務資源中心網站-下載專區。
3.本家1樓服務台。
(二)報名方式:
1.郵寄報名:請註明「參加志工招募」,以郵戳為憑,掛號寄至:806029高雄市前鎮區翠亨北路392號(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無障礙之家)活動課張小姐收。
2.傳真報名:07-8136091。
3.Email報名:homewl@kcg.gov.tw。
4.現場報名: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無障礙之家1樓服務台。
5.郵寄、傳真及email報名需於郵寄、傳真或email後來電07-8151500#116張小姐確認,洽詢時間:週一至週五8:30-12:00;13:30-17:00。
五、面談時間:預訂113年5月17日(五)下午2:00至5:00【以書面通知為準】,請預留時間,無法配合者請勿報名。
六、訓練:新進志工依志願服務法規定應參加6小時基礎訓練及6小時特殊訓練,方可正式聘用並申請志願服務紀錄冊。
七、實習:期限2個月,成績合格者,頒發聘書及服務證正式聘用。
八、福利:本服務純屬志願性質、無給職,正式聘用後可參加各項在職訓練、聯誼活動、並酌予補助值勤交通費(每次3小時新臺幣60元,每月最高600元)。
九、考核制度:經本家正式聘用為志工每年需接受服務時數考核,並依本家志願服務人員服務要點執行。